自从陶然与父王达成送桃的协议后,绾天就不必去桃花镇去得那么频繁了。反正三日能见陶然一次,每次都有水灵灵的大桃吃,还能顺便摸摸他好的令人嫉妒的皮肤,还急个啥?绾天也就老实了许多,闲在宫里的时间也久了。

久而无事,就随意从桌上拿了书来瞧,多看了几本,竟也记了不少,以至于那次与父王对话引用了书里的几句,父王大为欣喜,认定她知道收心思,开始以族为重,很快便可以继承王位了,所以难得地表扬了她几句。末了父王觉得可能她能学习是陶然的功劳,所以看陶然的目光又亲切的几分,只要陶然送桃子过来,必要会他一面,顺便多给些银子。

于是会面多了,母后终于在一个温暖的午后见到了这个美少年。彼时的阳光其实并不太好,因为天上多云,太阳躲进了云层里,唯有花园子里开了一丛丛娇艳的花,偶尔起阵香风。陶然在凉亭里与父王对酒,笑意盈盈的,一对儿桃花眼硬是不输满园娇花,更何况右颊那旋着的酒窝?

母后本来是要拉着绾天来花园看杜鹃的,因杜鹃花开了,一丛丛的极其好看,母后想绣一副“杜鹃春”,绾天会磨几笔画,就把她拉来描个帖子。于是俩人刚到花园,就在红艳艳的杜鹃花里瞥见了陶然,正旋着酒窝的模样。

母后轻抚了抚胸口,“绾绾,那……那莫非就是桃花镇的陶然?给我们送桃的那位?”

绾天正往嘴里塞了块儿桃花酥,边嚼边口齿不清地回道,“是。”

母后的眼神立马意味深长起来,“原来竟是这么标志的一个人儿,也难怪绾绾你经常去桃花镇,一天到晚的,嘴里三句话离不开‘陶然’,原是这个原因。”

绾天不争气地红了脸,幸好肤色随父王,微微的蜜色,所以给掩盖住了。母后又观察了陶然半晌,道,“绾绾,母后支持你,把这少年收入囊中。左右以你的性子也嫁不出去了,难得有个人不嫌弃,就别再挑了。”

绾天脸又红了几度,甚至脑补了与陶然成了亲儿孙满堂的场景。奈何下一秒,有什么划过脑海,绾天忽而低落下来——虽然没有明说过,但陶然喜欢的应是端庄温婉的吧?上次不就是有个杏儿姑娘吗?

她虽为王女,却不是端庄温婉的人啊。

母后兴许猜到了自己女儿低落的原因,于是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绾绾,还记得你小时我给你讲过什么吗?初时我是并没有把你父王放在眼里的,因那时我眼高,你父王又是鲁莽的,不甚得我欢心。可后来呢?后来是你父王死缠烂打,我方觉他人又心细,又大胆,故而最后便选了他啦。”

绾天回头看了看母后,看到了“要加油,别要脸,支持你哦”这三条信息,于是低头想了想,打了个响指——没错,就这样,死缠烂打嘛,她绾天最为擅长,就不信收不了陶然。

于是那日陶然挑着筐送来桃子后,绾天把筐往屋里一撂,拉着他就出了宫。

陶然在后问,“怎么了?这么急匆匆的,是要去哪儿?”

绾天回头冲他道,“知道今天什么日子吗?”

陶然想了想,摇摇头,“不知道。”

“今天是人间的七夕,牛郎织女相会的日子,太乙镇子里可多活动啦,别的公子小姐现在估摸都聚在‘相思桥’呢,晚上更好玩,今晚你别走了,咱们去那儿逛晚会,回头我在宫里给你拾掇个房屋,今晚你就住那儿罢。”

陶然本想拒绝,但一抬头就对上绾天亮闪闪的、睁得大大的、像星星一样的眸子,于是下意识的就点了头。末了看到绾天还像小时一般牵着他的手,心里不免一阵轻跳。

这个七月七的夜晚,也不知天上有没有搭了鹊桥,牛郎织女有没有相会。这个夜晚,太乙县美丽至极,满天的繁星为灯,暗色的天幕里飘着一条条云烟般的天河。太乙县北头的空地里横斜一条小河,河上有座“相思桥”,桥下水里燃满了荷灯,盏盏都是青年男女的祈望,星星一般的闪着,将其装饰成星河,仿佛要与天上的星星媲美一番。

传说这天若是青年男女一块儿放了荷灯,河神便会保佑其今生今世永不分离白头偕老。陶然是久居桃花镇的,自然不知道这个流传于太乙县的传说,所以傻乎乎地被绾天连哄带骗地放了盏荷灯。俩人一起放的,灯上还写了“陶然”“绾天”四字。

阴谋得逞后,绾天的心情要飞天,俩眼睛始终是眯着的。陶然虽感觉哪里不对,也不知她心情为何那么好,但低头看见她傻乎乎的笑容,唇角也不自觉扬了起来。

还用在意其他的吗?最重要的不就是现在吗?

自七月七过去后,陶然对绾天的感觉便有一丝变化。比如他一直以为自己喜欢的是温柔可人、端庄文雅的女子,但其实稍稍粗鲁些的,不拘泥规矩的仿佛更能吸引他。再比如他那次盯着绾天多看了两秒,发觉她其实很耐看。不是柔和的五官,也不是白皙的肤色,却有着奇异的美感,极为吸引人,虽说吸引的女子更多些。

她的眼珠子最迷人,不动时没什么,一动起来就令人转不开目光了,那么灵动有趣……像猫儿眼。对了,听国王陛下说,当初凿了猫儿眼出来,竟觉那泉水跟爱女的眼珠子似的,不动则已,一动起来便赏心悦目,引人注意,故而给了“猫儿眼”这个名字。

陶然觉得绾天越看越好,却又说不出为何,直到那一天重见了陶玥。

陶玥是陶然的青梅竹马,俩人小时候天天混在一起,关系好的没话说,且陶玥喜欢陶然在桃花镇是人尽皆知的,整日里跟个小尾巴似的黏着他。陶玥的父亲跟陶然的父亲是知交,故而他俩那日一起出去,去找桃花镇凋零的来源,一起牺牲了,所以陶玥的母亲和陶然的母亲同病相怜,成了知交。

又是众所周知的,陶钥这个瓷娃娃一般讨人喜爱的姑娘其实尖牙利齿的,有点儿野蛮,心肠却极好,故而镇子里无论男女老少对她是喜爱至深,头疼至深。那日有位老太问陶玥为什么喜欢陶然,她头也没抬就说,“因为陶然哥哥长得好啊,我喜欢长得好的,而且哥哥又高又瘦,是个女孩子应都会喜欢陶然哥哥吧?”

她说得似乎也没错,就是性格太喜恶分明了些。对于好看的,她就亲近,对于不好看的,她就疏远,曾就有一个长得胖乎乎的小娃娃喜欢陶玥,黏她紧了些,后来被她恐吓,不知是不是真的被吓着了,胖娃娃哭着跑了。

陶然的母亲去世几年后,陶玥的母亲再嫁了,嫁去了远离桃花镇远离终南山远离长安城的周至县。那里有个狼族,下辖多个部落,据说还是其中某个部落的首领到这一带办差,看中了陶玥的母亲,追求了许久,才抱得美人归。

陶玥母亲与那狼族首领的故事如果要现在的陶然来说,就可用绾天那次外出归来带的那本“霸道公子爱上我”来总结。当然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那时陶玥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抹着,说要去周至县了,舍不得陶然,陶然抬了她的下巴,仔细看了看,问,“怎么?那便不去了?”

陶玥擦干了眼泪,抽抽鼻子,“不……不行啊,娘亲要嫁给新爹,我……我……对不起陶然哥哥,新爹更好看点……我是定要去的……”

陶然叹口气抚抚额头挥挥手,示意陶玥赶紧走。于是陶玥在他脸颊偷了个香,蹦蹦跳跳地跑去镇口了,投入新爹的怀抱了。

那时两人也没多大,陶玥走后不久他就遇到了绾天,倒是没有孤独。

这么多年不见,陶玥忽而返乡了,带回了不少特产,还有她的丈夫。镇子里的居民纷纷围着陶玥这丫头时,陶然打量了她的丈夫——狼族的,一个很高大威猛的男子。他不算好看,面容冷峻,棱角分明,左脸上还有一道很深的刀疤,身材匀称,肌肉隐隐若现,看着不太让人敢接近,就是看向陶玥时一对儿眼睛温柔地要滴出水来。陶钥大概只到她丈夫的胸口处吧,小鸟依人般,满脸的幸福。

后来抽个空,陶然对陶玥道,“我还以为你会找个俊美无双的男子做丈夫。”

陶玥出落得美丽,磨平了小时那野蛮的利角,温温的如块玉一般,她道,“哈哈,没料到吧?陶然哥哥,我也没想到会找他,但他很好,真的很好,刚开始我那样讨厌他,害怕他,最后才发现他的好。”

陶然若有所思地点点头,“是很好……他很适合你。”

陶玥又道,“本来我也以为自己会照着标准来,但就是这样,遇到对的人,什么标准都没了,心里眼里都是他了。”

陶然心里一动,想起绾天。

陶玥走之前,陶然跟那高大的狼族男子对酒,席间交谈了许多,话题一直都是绕着“陶玥”来的。最后喝完了酒,陶然送他出门,头晕乎乎的,不料一个不稳便栽到这男子身上,俩人都醉了,都没有防备,一个踉跄,于是高大的男子把对比起来娇小的陶然压在了墙上。

正这时,木门“嘭”一声开了,绾天的声音响起,“陶然!你在吗?!我今天又逃课了!”

然后就见到了这令人娇羞的一幕。

绾天怔住了,半晌才磕磕绊绊地开口,“我……我我不是故意的,陶然你……原原原来是……我我……”

她眼圈一红,扭身就跑了。

陶然和陶玥的丈夫面面相觑,最后陶然反应过来,忙追过去了。

山猫呢,虽除了耳朵灵,就是跑得快,但因为陶然是个男子,相对有优势,更何况绾天跟失了魂似的,跑得跌跌撞撞,是以没一会儿他就追到了她。

俩人站在镇口,陶然搙住绾天的胳膊,绾天低着头,“我……我不知道你……你放心,我不会说出去的!”

陶然又好气又好笑,硬抬起她的下巴,拇指摩挲着那张红润诱人的唇,目光变得炽热,良久,一个吻印了下去。

绾天惊得似乎要跳起来,被陶然按住了,于是乎她颤着眼享受了会儿,一个扑身把陶然压在了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