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陆清让这么喜欢周婉不是没有道理的。
高中三年,他们在演讲台上偷偷牵手,被发现后,一起跑向雨里。
那场热烈而又炽热的青春,我也得以见证。
因为,周婉是我的死对头。
陆清让不让我出现在周婉的面前,不是怕她知道我的存在,而是怕我会伤害到她。
毕竟,她从没赢过我。
各式各样的排行榜上,我都压她一头。
她对我的敌意莫名其妙,看着我像个小丑一样,总是出现在她的面前,挑衅、炫耀。
秘密是,我喜欢她身边的那个男孩。
可丑态百出之下,时隔多年再见陆清让。
他依旧记不起我的名字。
我跟着婚车飘向他们的新家。
市中心的别墅,不像郊区外那么僻静。
我无由来的想,住在这里,总不至于死后曝尸荒野。
直至落下雨点,陆清让看向窗外,又转身看身边的娇妻。
妻子端坐在一旁,被他揽进怀里。
“小婉,十一年了,我终于可以娶到你。”
“你真的开心吗?”周婉莫名问他。
“当然,梦寐以求。”
我坐在副驾驶,后视镜里的他们亲吻搂抱。
心脏麻木一瞬。
再也感觉不到疼痛。
5.脑海中走马观花般,浮现的是深埋在记忆里的桥段。
比如,金主大多要求自己养的小雀和别的异性保持距离。
可陆清让不一样。
我拍激情戏的时候,他以投资方的身份坐在镜头前。
平静地看着我,在别人怀里急促的喘息,然后夸上一句,演技不错。
非要说有什么反应。
他那天晚上的兴致尤其的高涨,将我按在墙上,一次又一次的从身后压上来。
粗重的呼吸声在深夜里显得格外放纵。
时隔那么久,我依旧记得那天有什么东西流进嘴里。
又咸又涩。
事毕,我缠住他,不肯让他抽身:“陆清让,你这是吃醋了吗?”
他淡漠回应:“陈鸢,这是你的义务。”
义务。
我僵硬一瞬,最后忍不住笑出眼泪。
再比如,觥筹交错的酒宴上,我作为陆清让的女伴出席。
却在玩游戏的时候,被选中和另一个男人交杯。
我下意识地看他,他神色未变,斥责我不要坏了众人的兴致。
声音在我耳边压低,他说:“陈鸢,别装的这么清高。”
“听话,快去。”
清高这个词不适合我。
我浅笑着和眼前这个叫徐洄的男人喝下那杯略显暧昧的酒,最后轻轻擦掉他唇边的酒渍,放在自己嘴里。
余光看到陆清让转身离去,我跟上。
却被他拽进洗手间里,一遍又一遍的用清水擦淡我唇边的口红。
最后恶狠狠的咬下,咬出铁锈味。
我痛哼一声向后躲开,被他死死按住脑袋。
我还是不服输的问他:“陆清让,你是吃醋了吗?”
他用纸巾擦拭着彼此的狼狈,冷声回应:“陈鸢,这是对你的惩罚。”
义务、惩罚,决口与真心无关。
从此,我们之间再不谈感情。
我永远也听不到那句:“梦寐以求。”
6.我不跟着他走了。
一个人飘飘荡荡回到了被烧到狼藉的别墅。
雨灭了火,却没能救下我。
我看到自己的手里紧紧攥着手机,脸上灰扑扑的。
至少没有烧成灰烬,还是这么好看。
我蹲在自己身边。
看着手机亮起又熄灭。
L.大写的字母,甚至不敢标注全名。
因为陆清让看到备注是「陆总」,会生气;看到备注是「清让」,也会生气。
我不知道他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索性由着他自己改。
我躺在地上,躺在自己身边。
手机再没动静。
可我明知道他不会回应,却依旧想在故事结束之前,打去的最后一个电话,是通向他。
其实就算不是这场火灾,我也没有几天可活了。
当活着的痛反而大过于死去,我甚至找不出理由挣扎。
我得了绝症。
胃癌。
第一次吐血的时候,我平静的用卫生纸,一张张擦拭着地上的血迹,试图抹去自己的狼狈。
最后独自去医院宣判死刑。
觉得自己这一生好不值得。
十二岁的时候被京市的好心人资助,第一次从贫困的山区来到这座高楼四起的城市。
可是好心人的心是黑的。
本以为是未来的开始,却没想到是童年的终结。
在责打谩骂中,我偷偷跑出那个家。
跑到不知名的胡同里,看气派的朱门,像书中绘出的王公府邸。
我蹲在角落里,不安的抱着自己,然后遇到云泥之别的小公子。
“怎么躲在这里?”
他也蹲下来,蹲在我身边。
“真巧,我也想呆一会。”
等到家里派人来寻他回家吃饭,他把我也带了回去。
就像在路边捡了一只小猫小狗,喂食添水后送进救助站。
而我的救助站,就是胡同尽头的派出所。
我被送回到深渊,临走之前,看到家里人提着他的耳朵:“陆清让,平常捡只小猫小狗的我就不说你什么了,这次竟然捡回来一个活生生的人?!”
和我想的一样。
视线对上的那一刻,他朝我摆了摆手,无声说:“再见。”
再见?
再见,陆清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