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根本就没有停下的意思,这样的天气仿佛昼夜颠倒了一般,因为天空始终笼罩着一层阴霾。

天气的原因使得今天夜色来得很快,安晨一行人到达卧龙城时,天已经要黑了。

“我还以为到了渡头就能到卧龙城了呢,没想到还要走这么远!脚都走麻了。”丁雨燕揉了揉膝抱怨道。

“你就少发点牢骚,这一路上你都埋怨了多少回,要不是张小兄弟带路,今晚咋们就要风餐露宿了。”孙长风略有责备道。

他口中的张小兄弟便是那渔家少年,他为感谢孙长风替他报杀父之仇,于是便主动留下为他们带路。

“那还不是要怪你,自己不算好行程,害的我陪你走冤路,我走不动了!”丁雨燕耍起脾气,干脆蹲在地上不走了。

“雨燕,你这大小姐脾气什么时候能改一改,眼下已是卧龙城,再坚持一会儿可好?”孙长风说道。

“不走不走!”丁雨燕直摇头,眼睛盯着孙长风似笑非笑地又说道:“除非,师兄你背我。”

“要不我背你吧!”少年主动请缨道。

丁雨燕没有回答,但从他脸上看得出,他不情愿。

“好了,好了,我背,我背,只要你不嫌我身上脏。”孙长风无奈道。

丁雨燕一闻此话,立马站了起来,一个飞跃就已经攀上了孙长风的背,其身法一点都不显疲倦。

“你这丫头……”孙长风宠溺一笑,转过头对跟在后面的安晨说道:“真是让安兄见笑了,天色也不早,得赶快进城喝酒才是。”

安晨还之一笑,这女人要是耍起脾气来比什么都麻烦。但麻烦的女人似乎都有人愿意宠着。

丁雨燕笑得很幸福,她对孙长风应是有了一种超越师兄妹的情愫。若孙长风力压群雄之后,迎娶那武林美人之时,也不知她是否还能这么幸福地笑。

卧龙城很大,不仅大还非常的繁华。城中有数不胜数的商铺和纵横交错的街道,一望无际。

傍晚时分,因天色黑的早的原因,各家商铺也都早早地打了烊,路上的行人更是屈指可数

这时,雨不仅渐大起来,还挂起了大风。店主们重新打开了店铺的大门,将门前的灯笼纷纷取下以防止被风吹跑。

万家灯火的熄灭,使卧龙城陷入了一片黑暗中。

福隆客栈地处卧龙城中心地段,是城中最大最豪华的客栈。安晨一行人找到这家客栈时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

客栈内光是客房就有数百间,分为东厢和西厢,客房前便是一栋五层高的酒楼,以供客人吃喝。楼层越高消费越贵,所以能在第五层楼消费的人不是达官贵人就是地方巨商。

此时正是晚饭时分,所以福隆客栈从第一层至第四层几乎满座,但唯有第五层人却稀少,只有三桌客人。

安晨一行人便是这三桌当中的一桌。

“来来来,小六多吃一点。”丁雨燕一个劲儿地往那少年碗里夹菜。

原来少年的名字叫张小六。

小六面色微红,他这辈子都没有来过如此高档的地方,这里别说消费一顿,就是这一道菜就够他跑一年的船,眼下碗里全是名菜,反而让他有些下不去口。

“谢谢丁姐姐。”小六低着头不敢看众人一眼。

“张小兄弟,你就放心的吃吧,今后还要麻烦你带路。”孙长风也温和道。

“对对,反正是我师兄付钱,我师兄可有钱着呢。”丁雨燕冲孙长风吐了吐舌头。

经孙长风和丁雨燕这么一说,小六才慢慢开始吃起碗里的食物,同时泪水也从眼角缓缓地流了下来。乱世当中,他的确是个幸运的人。

安晨的碗筷从摆上就没动过,他的注意力全都放在了这五层楼中另外两桌人上。

最外层的桌子上坐着两个男人,其中一个面色黝黑身形庞大,一把大刀搁在桌子上竟足足占了小半张桌子。另一人面色惨白,一副书生模样,手里紧紧地攥着一把长剑,仿佛从来未离过手。

李雷和白召生!

安晨并不觉得诧异,天下之大为何就不能让他与这两个人相遇?他认得这两人,却不知这两人是否认得他。当时在黑沙镇的酒馆中人很多,想必他们是不会认得他。

在最角落的桌上坐着三个人,也看不出他们是男是女。只是三人皆是头戴斗笠,身披青衣,不难发现青衣之下的腰间别着一把刀。此时他们正埋着头吃菜喝酒,好不神秘。

屋檐下戴斗笠,真是有趣之极。正如安晨自己所说的那样,他是个‘海外人’所以不懂这南韵的武林。

“安兄,走了一天的路,难道就不觉得饥饿吗?”孙长风见安晨始终未动过碗筷突开口问道。

听此一话,安晨才发现自己想得太过入神。他拿起筷子勉强夹了一口菜心里叹道:我何止走了一天的路,算上今天已是第三天了。

说也奇怪,他自从来到这南韵十年,从未感到过饥饿和疲倦……

这时只听丁雨燕小声的对孙长风说道:“师兄,他们好像是青衣楼的人。”

孙长风点了点头当做回答。

“青衣楼?”安晨问道。

“一个江湖门派。”孙长风简言道,看样子,他并不想多提这个名字。

“青衣楼中青衣客,天下唯他杀人多。”丁雨燕小声地说道。

孙长风皱起眉瞪了丁雨燕一眼,示意让她小心说话。显然,他不待见这青衣楼中的青衣客。

看来这青衣楼是个嗜杀的门派——嗜杀的人走到哪里都不太受人待见。

不过青衣客和嗜杀者却有不同,嗜杀者仇家很多,所以有可能会被杀。青衣客不仅嗜杀,仇家也多,但偏偏却不太可能会被杀,诸如此类的人聚在一起便有了杀手组织青衣楼!

不一会儿,那三个青衣客已经酒足饭饱,于是便匆匆地离开了客栈。

这时安晨才问道:“孙兄,依你之见,那三人可也是赶赴紫云山庄?”

丁雨燕见那三人已走,才抢着回答道:“肯定不是,青衣楼的人只对杀人有兴趣,他们才不会和你比武论剑呢。”

孙长风摇头否定了丁雨燕的话,只听他道:“紫云山庄在江湖中名望最高,如今难得举行一次论会。各大门派各路英雄都想借此机会壮大声望,无论是青衣楼,血衣门都不会错过这次机会。”

“那我们,我们呢?”丁雨燕瞪大眼睛期待道。

孙长风长叹一口气说道:“师傅他老人家此次给我的任务便是让我在大会上夺魁,娶得丘庄主之女,好使飞剑阁和紫云山庄联姻,如此看来,你说呢?”

丁雨燕脸上闪过一丝失落之色,她又问道:“你真愿意做那个什么紫云山庄的女婿?”

孙长风并没有回答她,而是端起桌上的酒一饮而尽。

“可是你连见都没有见过她……”丁雨燕小声嘟嚷着,好似极不情愿孙长风做紫云山庄的女婿。

孙长风又倒下一杯酒一饮而尽,淡淡地说道:“师命难违。”

“再说了,各路英雄,武艺高强者也不只我一个,我并没有十分的把握夺魁。”孙长风说这话的时候,正看着安晨。

安晨笑道:“孙兄的剑法已经出神入化,想必一定无人匹敌。”

孙长风还之一笑:“安兄真是过奖,我虽不常在江湖中走动,但江湖中必定是藏龙卧虎,这一切好戏,都只能等到紫云山庄才见分晓了。”

安晨听得出,孙长风的话中有话。以前他认为自己习得的剑法可以纵横天下,可在孙长风一举击杀水贼的时候他才明白这江湖中的确是藏龙卧虎。

他并不是仙,现在的他仅仅只是个异样的平常人罢了。

他一样会流血,会呕吐,甚至会死!

“孙兄,我听说不但夺魁之人能娶得庄主千金,而且还有机会取走仙剑,真有这般玄乎?”安晨问道。

“我曾听师傅说过,紫云山庄的先祖奉仙人旨意,看守一把仙剑。闻说只有武艺高绝的人才能取走,”孙长风顿了顿,又说道:“但这一切都太过缥缈,是真是假谁也不知道。”

“那可有人见过这仙剑?”安晨问道。

孙长风摇了摇头,说道:“紫云山庄每隔二十年都会举行一场比武论剑,但每次夺魁的都是紫云山庄自家人。所以没有外人见过仙剑。”

“如此说来紫云山庄岂不是高手如云?”

孙长风轻叹一口气,道:“说来惭愧,我飞剑阁虽与紫云山庄齐名,但论剑法却始终比其稍逊一筹,上一次比武论剑师父也败在紫云山庄的手里。夺魁的人便是如今的紫云山庄庄主丘白鹤。”

安晨不再作问,他是明白为什么飞剑阁会如此看重这次比武。倘若孙长风夺魁,不仅一雪前耻,还能将对手的女儿撩到手,果真是一箭双雕的好买卖。

如今安晨的心里已经有了底,最初的感觉又回荡在他的脑海里,他总觉得这仙剑之说不但不虚假反而很现实,仿佛这仙剑是在等着他的到来。

而当下他已经确定了两个对手,一个是孙长风,还有一个便是那紫云山庄的高手。

至于那李雷和白召生,或者那三个青衣客,再或者孙长风口中的血衣门。他都未见过他们出手,但既然能在江湖上成名,想必实力也不会弱到哪去。如此看来,紫云山庄一行,应是趣味横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