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宇灵自信于她的容貌,从小被夸到大的人骨子里都有自信,那是由内而外的傲气,可是李志眼神中的平淡挑起了高宇灵的脾气。

她天生就有一副神仙的容颜,无论是身材还是样貌,用‘出众’来形容似乎都有些践踏了,一双大眼睛,浓密而长的睫毛将眼睛点缀的灵气十足,一身黑色的大衣非但没有给人普通的感觉,反而让人觉得有股特别的魅力,是个男人都想知道简单勾勒出来的曲线下到底隐藏着怎样的躯体。

袖子下露出的一半小手嫩白如脂玉,她俏生生的退回手后发现手上还残留着刚才握手时候李志给她的感觉,她从小就被教育成极为在意细节的人,一个人的情绪脸上可以隐藏,但是肢体动作却隐藏不了,刚才的握手对面那只手稳健而且一触即离,他,没有丝毫的激动。

大小姐的心气儿被激发了,好奇,不忿,委屈,复杂的情绪在她身上逐渐显露出来,陈芳华是了解这个妹妹的,傲气十足,她突然有点后悔了,“今天要请你们吃饭的,走吧,留个一个小包厢。”

四人进了包厢,孙忠顺和李志坐在一排,对面是陈芳华和高宇灵。

陈芳华随后安排了一下招牌菜,然后站起身对孙忠顺道:“公司有事情要处理,你和我去商量一下对策,大志,你和我妹妹慢慢聊。”

高宇灵犹豫了一下,“姐…”

可是陈芳华根本不理她,径直站起身走了。

包厢里只剩下两个人了,第一次和陌生的男人独处,尤其是对方还是‘相亲’的对象,高宇灵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她想等李志说话,然而高宇灵低头等了半天还没等到李志开口。

想到李志刚才的平淡,她有些情绪,抬起头发现李志拿着一旁的菜单看得仔细,不知怎么脱口而出,“李先生向来都喜欢女孩子先开口吗?”

李志抬起头一笑,一口洁白的牙齿闪着光,“高小姐向来喜欢先开口吗?”

高宇灵气滞,这话说的好像她很主动似的,于是便不再说话了。

李志暗暗摇头,毕竟是陈芳华的表妹,他犹豫了一下,才慢慢开口,“我不是很擅长和女孩子聊天,也不知道这种场合该说什么,相亲这种事也是第一次经历,可是所有的情侣,大部分都始于容颜,敬于才华,合于性格,久于善良,终于人品,不得不说高小姐的容颜已经通过了大部分人的开始。”

只要是人就没有不喜欢被拍马屁的,高宇灵这种从小被当成掌上明珠的公主也是如此,但要说夸她漂亮的马屁她听得多了,都厌倦了,不过今天被李志这么似无意而夸竟然没有丝毫厌烦的感觉反而心中有种舒适的感觉。

“人品?那李先生是个什么样的人品?”

李志看着高宇灵,“不定义为好人的好人,不愿当坏人的坏人。”

高宇灵微微抬眼,充满灵气的大眼睛露出一丝疑惑,“怎么解释?你本将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沟渠?”

“高小姐总结的精妙,此言甚对,但凡生而为正常人,世间少有为自己而活,或者说世界之内尚不存为自己而活的人,随性而为除了疯子谁能做到?”

高宇灵深深一叹,这番话对这个世界任何人说都能让人感觉到一丝若有若无的联系,只要把人的共性说出来就仿佛建立了有一种微妙的联系。

高宇灵学过心理学,可是这种办法却是她在李志身上独特感受到的,这是一种心理学的应用。

所有的人际关系都是从陌生到熟悉的,这个过程是不能省略的,可是有的人就能让很多人喜欢,不是因为这个人是‘唐僧肉’,而是人家有那个本事短时间内建立共鸣。

即便知道这是一种心理学,可是她还是控制不住的对李志的心里防线逐渐崩塌,忍不住把眼前的人当成知己,当成熟悉的人,可是女人的羞涩又让她极为克制,内心都要被这种感觉弄的如油烹一般。

“我在李先生的眼中看到的是敷衍,因为什么?难道这次相亲是不得已为之?”高宇灵尽量‘找茬’,希望自己的‘恶言’能跳出内心的煎熬。

李志却淡淡一笑,他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这个动作儒雅而悠然,“谈不上敷衍,如果对自己的好意都要敷衍,岂不是狼心狗肺。”

他的回击让高宇灵俏脸腾的一下红了,敷衍都是狼心狗肺,那她故意带着火气说话算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