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子开了一天的车也挺累,没多久就传来他有节奏的呼吸,此时黑暗中没人说话了,李志也渐渐入睡。

清晨的阳光再次洒满大地,屋内慢慢亮了起来。

孙忠顺昨晚第一个睡,但他是最后一个醒的,炕头就他一个人了。

这时门开了,李志走进来一笑,“醒了?起来吧。”

看到李志的形象孙忠顺也笑了,“嘿,大志,这造型挺适合你!”

李志穿着一套旧衣服,身上围着个灰色的围裙,左手端着一个盆,右手拎着菜刀。

“别废话了,洗漱用品我都给你准备好了,就在外屋,有自来水,洗漱,准备吃饭,尝尝我的手艺。”

大早上起来的李志找了一户人家,特意宰了一头猪,养了一年半的肥猪,被李志买下来,知道孙忠顺爱喝酸菜汤,早起后就用大柴锅炖了一大锅的酸菜。

还做了猪血肠,酸菜汤里是一整扇排骨。

“爸,剩下的猪肉家里留一半,然后都拿公司去,中午给大伙改善伙食,老赵家的这头肥猪是真不错!”

李德义一笑,“行行,我一会就送过去!”

吴辉忠他们也起来了,刚才还和李志忙活了一阵,此时没什么事了,都去另一个屋子喝茶。

孙忠顺起来后李志把炕头的被褥收拾起来,把一张方炕桌放好。

洗漱完的孙忠顺带着好奇心跑到厨房,靠在门口看着李志一个人忙活,李志手脚麻利,动作熟练,一边烧火一边炒菜。

“刺啦!”大锅里发出一声响,肥瘦相间的笨养肥猪,切得薄片下锅就打卷了,浓厚的香味瞬间爆满屋子。

顺子忍不住动了动鼻子,“香!”

李志眉梢一挑,一边炒菜一边道:“你赶紧撤吧,上万块的西服熏得都是油烟味。”

顺子哈哈一笑,“西服算个屁,我这是没带相机,不然我把这一幕拍下来肯定以后有大用!”

“诶?我有!我有!”霍华德不知什么时候过来的,他回屋里翻了一下,一架胶片单反相机被他拿了出来。

孙忠顺拿过来之后对着炒菜的李志就是一顿拍!

“李氏集团大总裁炒菜画面,一定要保存好,霍华德,洗出来之后咱们一人一张!”

“好主意!”

李志:……

虽然是大早上的,但是李志还是做了六七个菜,今天没打算去公司,就当是放个假了。

青椒炒大肠,酸菜排骨汤,蒸猪血,红烧肉,小鸡炖蘑菇,烫白菜、烫萝卜,蘸着鸡蛋酱吃,带着浓厚关外风格的一桌菜给人的感觉就是俩字——实在。

“色香味俱全啊!”孙忠顺看着一桌菜不住的称赞,虽然没有饭店做的那么精致,可是味道属实香。

李志把一箱酱香的酒都烫了一下,然后放在热炕头上,因为早上炖了菜,炕头很热,众人盘腿坐在炕头上都要垫个垫子,不然烫屁股。

就霍华德盘腿比较困难,他一条粗胖的长腿怎么坐都不舒服,后来索性拿了个小马扎坐在炕上,显得他更加人高马大了。

李德义没有参与进来,其实他在桌上也插不上话,也不愿意找不自在,以前李志的朋友像龙湾那群人过来时候李德义勉强说两句。

但是现在他们说的话题李德义一句都插不上嘴,去公司吃白菜豆腐猪肉粉条多香?

“欢迎的话昨晚都说完了,今天也是我第一次放肆的喝早酒,关系就不多介绍了,咱们算是睡过的人。”李志的话引来众人发笑,刚要举杯的时候外面传来了汽车喇叭的声音,紧接着有脚步声传来。

谁?大早上就过来了?

还不等李志去看,那人已经拎着东西进来了。

人没到声音先到了,“李君!你在家吧?我看到你的车了,那辆劳斯莱斯是谁的?女王同款啊!”

孙忠顺不解的看着李志,李志一笑,“没事,熟人。”

李志下了炕头,站在门口看到田中小野次郎拎着个精致的礼物盒子进来了。

“田中君!”

俩人也一个多月没看到了,“李君!咦……好香啊!”

他眼睛贼溜溜的往屋里看。

但是出于民族骨子里的表面谦卑暗地使坏的性子让他没勇气大大咧咧往屋里走。

李志拍了拍他的肩膀,“没吃饭吧,一起吃,正好有个朋友介绍给你认识。”

田中点点头,“我去了一趟南方,这是伴手礼!”

李志瞄了一下,瞳孔微微一缩——禹杭省的东西。

不对,未必是禹杭。

“不必客气,快进来!”

他进门口后,炕上的几人都没动,吴辉忠和他不熟悉,霍华德骨子里就瞧不起他,朱云山和他太熟了,没必要。

孙忠顺是高傲无比的人,他能看得上的没几个,何况是一个没见过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