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志下午从阳林的两家早晚大报社回来后身上都是酒气,一整天也没吃什么一直喝酒,哪怕是一个身家过亿的老板,在办事的时候都避免不了要喝酒办事,虽然深恶痛绝,却不得不‘同流合污’。

“大志哥,我在电报局旁边盘下了一个大店面,四间门脸,真的贵,三万八千块!”

李志咕咚咕咚灌了几口凉白开想早点代谢出身体里的酒,他摆摆手,“不用在意,以后又不是用不到了,以后就作为分公司的办事处,对了,广告牌尽快做出来。”

“明白。”

“霍华德还没回来吗?”

“没呢,他这件事还挺麻烦的,不知道现在他一个有永居证的外国人还好不好用。”

“放心吧,肯定好用,只要他还是金发碧眼就没问题了,走,陪我出去吃碗面,胃里像着火了似的。”李志抓起外套往外走,实在太难受了,两场连着喝,也不知道是不是阳林的民风问题,这里的人极为能喝,也就是李志的酒量,换成其他人连陪两场早就趴下了。

“成,正好我也没吃呢。”朱云山也忙了一天,不过他不是陪喝酒,是为了找房子。

在酒店旁边还没有什么面馆,李志和朱云山开着车走了挺远才发现有一家抻面馆。

“师傅,两碗抻面,一碟小咸菜。”

拉面师傅也是这家小店的老板,诧异的看着朱云山和李志,开车来的?虽然他不认识是什么车,但是看着就豪华,而且李志和朱云山穿的都不差,一人手里一个‘大哥大’,一看就是有钱人,这是体验生活来了?

“好嘞!稍等!”

朱云山往周围看一眼,“大志哥,你还记得不?咱俩第一次去龙湾,就吃的面条。”

第一次去龙湾?

这句话唤醒了李志的回忆,对,那是忽悠完赵树良之后李志赶紧去跑市场,一晃几年过去了……

“不瞒你说,知道为啥带你吃面不?”

朱云山不解,用筷子挑着咸菜吃,“为啥?”

“你呀,那时候肚子穷,没吃过好东西,咱们装的是老板,你要是看到满桌子的肉咔咔就是造……人家得怎么想?要不是两碗面条垫底,恐怕就露馅了。”

朱云山噗的笑出来,“大志哥你可够坏的,我记得那时候一大桌子的肉啊!给我馋的,可是就是吃不下!”

聊着以前的事,不知不觉都笑了起来。

这时老板的抻面也好了,他们两个也真是饿了,大口大口的吃起来。

朱云山加了一大勺辣椒油,汤都染红了,吃的顺着额头冒汗,嘴里不住的说,“香!”

李志的筷子顿了顿,心中一叹终究还是变了。

两人吃好回到酒店的时候发现霍华德回来了,桌子上放了两瓶人头马,还有一个松木盒,李志打开盖子一股烟草发酵的浓香扑鼻而来。

他忍不住拿出一根弹性十足的雪茄,“哪买的?不对,谁送的?你这是去领事馆打劫了?”

霍华德得意的靠在椅子上,手里还握着一瓶人头马,“嘿嘿,想不到那边的负责人居然是我同校的学长!”

“哦?他也肄业了?”

霍华德的脸顿时涨红了,“滚蛋!什么肄业,你不要总拿这个东西说事行不?你交代的我都搞定了。”

“你是去办事的,怎么还捞回来这么多好东西?”李志真不解了,这三瓶酒一盒雪茄价值不菲。

“那当然了,你以为跟在你身边这几年白待了?我一通忽悠,克里斯那家伙完全相信我了,明天他就能作为代表出面会见阳林衙门口的人。”

霍华德现在的汉语真是个‘国通’了,甚至上次去京城还能带出一丝京城味。

“你得和我说说,你到底跟他说什么了,别明天露馅了。”李志打开一瓶酒,让服务员送来杯子,三人在屋内聊了起来。

许久后李志听完霍华德的陈述竖起大拇指,“真有你丫的。”

把酒杯里的酒一饮而尽,李志道:“早点休息,明天还有一场仗要打。”

翌日清晨,三人洗漱后在酒店吃了点东西,随后朱云山开车后面是霍华德和李志,阳林外宾服务中心李志见到了那位克里斯。

一头卷发,身材瘦弱,鼻梁尤其的高,湛蓝色的眼睛,嘴唇很薄,说实话卖相上比霍华德好多了,看着也文弱一些。

“hi我的朋友!霍华德你早啊!”克里斯看到霍华德马上露出热情的笑容。

“克里斯,你今天的打扮真的可以做一个电影明星了!哇,有没有兴趣去好莱乌发展?”

两人碰了碰拳,克里斯无奈一笑,“你又用你独特的嘲讽方式来对我说话了……”

这时霍华德突然道:“给你介绍一下,我的老板——李,李志先生。”

克里斯眼前一亮,看向李志的时候眼神先是崇拜,随后惊讶审视,李志太年轻了,年轻到他有点怀疑昨天霍华德说的话。

“你好克里斯,我是李志。”李志伸出手。

纯正流利的英语让克里斯惊讶了一下,“额哦…你好李,我是克里斯。”

“李,你真的可以在M股用一千M金赚…一百万?”

李志暗道,霍华德你他真能吹啊。

幸亏他有准备,“有一只股票,今天会涨五点个,如果你相信我的话你可以去做,不过第二天必须卖掉。”

说完李志说了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