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幕的画面从模糊变为清晰,这还是处理过之后的效果。

电影正式开始……

欧达桑村旁有片很大的草地,纯白小鸽子挥动翅膀,划过湛蓝色的天空。

年轻的克莱希脸上挂满微笑,牵着一个男孩,这个时候,他没有任何皱纹,身材正常。

至少肚皮的六块腹肌,没有融合成半个皮球。

穿着蓝色衬衫的男孩激动地问:“父亲,我今天可以学骑马吗?”

“当然可以,克罗斯,你看。”

克莱希向前指了指,男孩转头看去。

一匹老旅行马在草原中间低头吃草,长长的鬃毛披散,乌黑又有神的大眼睛,不停地眨着。

“太好啦!我会努力的。”

男孩开心得连蹦带跑,过去抚摸着马儿的身体。

在冷兵器时代,拥有坐骑是最威风的事了,但先要学习骑马,这毕竟是必备条件。

没车牌咋开车呀。

在克莱希的帮助下,男孩骑上了马背。

一开始,这位父亲还是担忧儿子的安全。

但是男孩骑马居然有非一般的天赋,不仅很快驾驭坐骑,而且无论马跑得有多快,身体照样紧紧贴在马背上。

时光飞逝…

男孩克罗斯,长成了一个体格强壮的青年,他骑着马,又在草原驰骋,享受微风划过脸颊的感觉。

“冲呀。”

扬鞭飞奔,一直到太阳下山,可能算是男孩子人生最快乐的事了。

但今天似乎有些特别。

傍晚,欧达桑村口,帝国重骑士部队缓缓走来,克罗斯确信,这是他一生看过最酷的瞬间。

骑士们头戴巨盔,身穿无袖板甲,手持盾牌和超长重型骑枪,这样精良的装备,不愧是大陆平原霸主。

不管敌人防御力有多强,一旦被这样长的重型骑枪刺中,绝逼当场毙命。

最有代表性的高头战马,也披上战甲,马头装有金属片防护,加强了冲撞威力,可以说武装到了牙齿。

重骑兵,可以说是国家的中坚力量。

所以卡拉德帝国有崇尚骑士的传统,象征着最高荣耀,男人可以成为骑兵是无上的光荣。

没有人会质疑帝国骑兵的战斗力,平原上所向披靡,不法之徒看见他们直接吓尿,战场上公认的王者。

不过,只有贵族才有资格加入骑兵队,还需要通过严格的选拔,和非一般人可以接受的高强度训练。

而克罗斯是平民,连选拔的机会都没有,但这并不影响他也想成为帝国骑兵的决心。

到了晚上,他回到家收拾行李,连厨房切食物用的菜刀都带走了,计划着去参加骑兵一年一度的选拔大会。

明早,父子两便大吵一架,连邻居都被震耳欲聋的骂声直接吓醒。

“你走吧,永远不要回来。”克莱希双眼通红,怒吼道:“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

但这次,克罗斯没有回话了,他转身走出屋子,昂首挺胸向前迈进,眼神却无比坚定,像是有一股子力量,舍弃生命也要坚持的信仰。

看着儿子离开的背影,克莱希先生叹了口气,露出懊悔的神情,整个人看起来老了许多,反思是不是自己说的话太过伤人,逼走了他。

“长大了…想踏上自己梦想中的路吗?”

在父亲的目送下,克罗斯骑着新买的白马,开启人生新篇章。

隔了几周,青年终于平安到达帝国的国都,萨哥斯。

国都确实很气派,全大陆最富的城镇,街道干净整洁,住宅、商铺、教堂等建筑豪华大气。

市场里聚集着购买商品的市民,捶打声和织布机声此起彼伏,工匠们的作坊生意火热朝天。

虽然这一切都很吸引人,但克罗斯别无二心,直奔帝国骑兵选拔大会,没想到被堵在门口,就算苦苦哀求,人家还是不肯放他进去。

那选拔大会的主考官,穿得一身光鲜亮丽,但嘴巴却没什么教养,嘲讽道:“乡巴佬还想成为骑士?可笑,快滚吧。”

这次在大街上被人侮辱,虽然让克罗斯很低落,不过,并没有让他放弃想成为骑兵的梦想。

刚好,帝国边境地区缺乏人手,连站岗的卫兵人数都不充足,急需年轻人加入,那种鸟不生蛋的鬼地方,肯去的人少之又少。

而克罗斯不怕辛苦,主动报名,加上他强壮的体格,很快就被一个步兵指挥官看中,被拉入军队,成为站岗卫兵。

反正他缺乏锻炼,更缺乏一个机会,先加入军队再好不过。

之后,每日太阳还没升起,昏暗的训练场上,多了个青年人在锻炼,趁着其他人都在睡觉,他在偷偷变强。

边境地带的环境相当复杂,卫兵人手又不足,治安当然不太好,经常有海寇骚扰。

海寇主要在北方沿海地区活动,成员全部是体格健壮的诺德人,战斧、长弓是他们基本的装备。

海寇也被认为是大陆上最强的犯罪团伙之一,与劫匪帮齐名,但战斗力却不是同个档次的。

比起劫匪,海寇们的装备更好、肉搏能力更强。

边境地区的居民表达自己命大时,经常会说:“我从海寇手里活着回来了!”

除了性格凶残外,人们惧怕海寇的原因是因为一个传闻。

据说…海寇的饭碗,都是用人的头盖骨做成的,这听起来太恐怖了。

站岗时,克罗斯听过许多海寇的故事,但没有亲眼见过,他也想和这种不法之徒碰面,如果能杀几个,立功绩也不错呀。

有天,几个卫兵休息,在军营喝酒聊天。

“哎,新来的,你这么不怕死呀。”老卫兵淡淡一笑,说:“海寇很难抓的,每次洗劫完一个地方,立马带东西去港口离开大陆。”

“长官,为什么不去港口堵他们?”

“港口等于他们的老巢,位置嘛…不清楚,藏的太好啦,找不到,而且一群海寇数量不少,老巢肯定就更多人,就我们几个,敢去那?去了?回不来就搞笑咯。”

老卫兵拍了拍克罗斯的肩膀,叫他不要多想。

没想到呀,刚刚喝完酒,准备睡觉的时候,有村民跑过来,摔在地上急得大喊。

“杀人了!杀人了!是海寇!北边村落!”

“所有人备起装备,集合出发!”老卫兵站起一声令下,大家都迅速回各自帐篷里,拿武器、穿盔甲。

就克罗斯不同,装备本来就带着,衣服也没脱,他突然一个人跑去马棚,找自己平时送信用的小白马。

进去时发现,草堆旁有些杂物,最底下,居然压着个骑兵的扇形盾。

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当即不再犹豫,克罗斯顺走盾牌,娴熟的跨上马背,深吸一口气,扬起鞭子,策马狂奔。

“驾!”

在操场的老卫兵看到了这一幕,暗道不好,知道他这小子冲动,为了军功,命都不要了,立马呵斥道:“克罗斯你现在下马,立刻!这是命令!”

听到身后的叫唤,克罗斯没有理会,咧开嘴角,与当年离家一样。

他决定了,就不会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