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人一看到这么一大坛龙川酿,笑得合不拢嘴,连连道:“掌柜的,这零钱就暂时放着,说不定我还要续住呢。”

妇人起身,看了这中年人一眼,道:“你叫李弗饮?”

中年人诧异一笑,道:“怎么了?”

妇人摇摇头,道:“没什么,只是觉得你名字既然是叫弗饮,但这酒你可没少喝。”

中年人哈哈一笑,道:“啧啧,贵店这龙川酿滋味太好,管不住这张嘴啊。掌柜的可不知道,我不仅叫弗饮,还有字呢。”

“什么字?”妇人一愣道。

“姓李名弗饮,字不醉。”中年人说完,拿起酒坛子,哈哈大笑出门去。背影竟然有些说不出的潇洒。

妇人摇摇头,还不醉,分明就是一个酒鬼。

妇人看着李弗饮出门去,又把视线移向外面,还是没看到那个熟悉的身影。妇人重新收回视线,面向面前的下一个客人。

杨柳巷尽头,一个少年步履轻快的走着,一边走一边看着巷子两旁的糖葫芦摊、包子铺,偷偷的咽着口水。

但是少年也只是咽咽口水,手上紧紧攥着一个小麻布袋子,并没有丝毫停下脚步。

这少年身材匀称,脚步沉稳有力,脸色有些黝黑,穿着这春夏之交的旧短襟,一看就是长年累月辛苦劳作的一类人,也就是大户人家俗称的泥腿子。

今天早间少年同样起得很早,准时准点的出门抵达驿站门口,然后等着驿站的周管事将各家的信件给他。

今天周管事好像有心事,起得特别早,少年不需要像以往一样等很长时间,顺利的就拿到了昨天到的信件。接着少年愉快的开始了穿街走巷,给各家各户递送远方带来的消息。

由于今天没等多久,所以少年送完手上最后的一封信件的时候,辰时也才刚到。周管事因为有自己的事,也省略了平时和少年闲聊的过程,直接将报酬三文钱给了少年。

少年小心翼翼的将其存入布袋之中,然后紧紧的攥在手心里。这些钱他要攒起来,马上端午就要来了,这钱的一部分用来给父母的坟墓整修;另一部分则是给林婶买一只手镯,半年前那次林婶拉住少年,磕坏了手镯,少年一直都记在心上;最后一部分则是要给小颖买一只笔袋,小颖的笔袋用了好几年了,都有些掉色了,她生日快到了,少年也想着给她一份惊喜。

少年将这些要花的钱分好,用给谁、用在谁身上,少年分得很细致,但唯独没有一分一毫是要花在自己身上的。

“长卿,长卿!”

正在少年盘算着的时候,一个兴奋的喊叫声从后面响起,而且还是从高处传下来的。少年立即转过头向上看去,只见一栋三层高的房子里面,其中二层那有一外亭,亭子外围露着一个头,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少年。

眉清目秀少年虽然看起来也不是什么大户人家的子弟,但是胜在天生资质很好,白白嫩嫩、样貌清秀,很容易给人好感。

眉清目秀少年名叫陈行雨,是少年的邻居,两人从小一起长大,但是相比起来,陈行雨的命要好太多,虽说家境不算优越,但也是一般的殷实家庭,父母双亲俱在,而且还有一帮亲族,生活过得有滋有味。

而少年则惨了很多,近六岁那年父母双亡,流落了半年左右,吃了百家饭才被林婶收养,除了林婶,小镇上举目无亲。

但这并不影响作为的邻居的两个少年结交并成为要好的朋友。不过,最初的时候,少年是没有朋友的,邻居也只是邻居,但有一次,少年下河摸鱼抓虾、上树捕鸟摘果的“盛景”落在了不到四岁的邻居孩子的眼中,从此就被惊为天人。

由此,少年身后就跟了一个小屁虫,由于年纪相差不大,自然而然成了要好的朋友。

“行雨?”少年昂着头,一脸笑意的看着楼上的少年,正好阳光照射下来,格外的美好。

楼上的少年露出来的头刷的缩进去,然后一阵咚咚咚的声音从建筑物里面传出来。没一会儿,一个比外面少年略微矮半个头的清秀少年出现在门口。

“长卿,你今天这么快就送完信了?”陈行雨一脸惊奇的看着少年,有些不敢相信的道。

少年开心的点点头,道:“是啊,今天运气好,周管事起来得早,所以就提前拿到信了。”

陈行雨也很高兴,道:“那还真是运气好。”

“行雨,你有什么事吗?”少年笑问道。

陈行雨摇摇头,道:“还能有什么事,去学堂呗。不过离上课还有半刻钟,长卿,咱们出去玩一会儿吧。”

“啊?”少年有些为难,道:“不行哦,我要回客栈帮忙呢,你是不知道这段时间店里有多忙呢,要是以后每天周管事都能早点起来,我就有更多时间回去帮忙了。”

陈行雨一翻白眼,道:“长卿,你是脑子坏掉了哦,你能早点结束送信,就想着回去帮忙啊?我可是知道,你只需要在辰时尾回去就行了。”

少年不明所以,道:“不回去帮忙能干什么呢?林婶和陆平他们两个人肯定是忙不过来的。”

清秀少年更无语了,不想在这个话题上继续纠缠下去了,提出一个十分诱惑的建议,道:“那长卿你跟我去学堂,去听听夫子们讲学怎么样?”

果然是一个非常有诱惑的建议,少年大为意动,眼睛都有些闪光,但他还是有些犹豫不决,显然心中是在做着纠结。

清秀少年心中有些好笑,一拉少年道:“走吧,我先带你进去吃点东西,然后咱们一起去学堂,给你半个时辰,辰时中就让你回去好吧。”

这个折中的法子很有效,少年权衡了一下,想着既能到学堂听夫子讲会儿课,又能提前半个时辰回到客栈,可谓是两全其美了,于是欣然点头。

清秀少年开心的将少年带进这个有亭子的店铺,两人吃了两个肉包、各一碗粥、各一根油条,少年成长所需的食物能量尽皆入肚。

“驾!驾!驾!”

杨柳巷尽头处,一声声粗狂声音冲天而起,紧接着一阵阵震天动地的马蹄砸地声响彻整个杨柳巷。

瞬间,杨柳巷被数十铁骑充满,铁骑所踏之处扬起杨柳巷地上的尘土,漫天飞扬。巷子两旁的摊点因为事先不知情,突然之间躲避已是避之不及。一时间大小摊点纷纷丢盔卸甲一般散落一地。所幸人们逃得够快,没有人员伤亡的情况。

两个少年听到外面的动静,立即奔出来,正好看着这一对铁骑扬长而去。

铁骑这一离去,那些被毁坏了摊子甚至不少东西都被踩踏坏掉的摊主们哭天喊地,一边大声骂骂咧咧的一边收拾着摊点。

陈行雨和少年两人对视了一眼,互相在对方眼中看到了震惊之色,这等边军铁骑居然出现在了龙川镇,而且还是这么招摇过市,也太跋扈了。

“让开!”

突然,一阵急促的铁蹄声传来,只听得不知道是谁喊了一声让开,就见到杨柳巷尽头又出现一骑疾驰而来。

这一骑单人独马,气势凛凛,马上之人身材高大,全身覆盖在盔甲之内,头上也带着只露出眼睛的头盔,让人看不到他的样貌。

但这人眼中气势炽盛,而且目中完全没有任何外物只有前方,疾驰而来。

“啊!小心啊!”

正在这时,一个声音惊叫出来,只见原本听见这铁蹄之声应该全部让开到路边的众人都让开了,但是唯独遗留了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孩子站在路中央。

显然,这孩子是刚才大人在匆忙躲避的时候,没顾得上的。

众人看到那铁骑快如疾风的冲过来,根本不做任何的减速,直冲着那孩子而去,不由得发出声声惊呼。

兴许是因为人们的惊呼,那孩子家的大人回过神来,一个妇人瞬间泪流满面,哭天喊地的往路中央跑去,一边跑一边哭喊:“我的孩子!”

但是,这妇人显然慢了,她反应过来慢,她的动作更慢,还没跑出两步,就被她身后的一个妇女拉住了,这妇女显然是看出来救不了孩子了,只能选择拉住大的,不能因小又失了大。

千钧一发,尚不明任何情况的孩童站在路中央呆呆的看着自己的娘亲大哭,竟然张开嘴要吃奶。

众人纷纷闭上了眼睛,这铁骑要撞上了,幼小的生命势必就要变成铁蹄之下的肉泥了。

唰!就在这时,一道黑影闪过,只见一个身手十分快速、灵活无比的少年飞速的冲向那个孩童,在那铁骑即将冲过来的一瞬间,一把捞住孩子,并且在全身护住下,顺势往前一滚,险之又险的避开了那铁骑的冲击。

嘘律律,铁骑一冲而过,被马上之人勒住缰绳,马头高高抬起,马前蹄高扬而上,一瞬间就止住了行进。

显然,这马训练有素,只要马上之人想要减速乃至停下来,都完全可以做到。

人人看到这一幕,纷纷怒目而视,刚才这人不减速也不停下,分明就是无视前方的孩子,这根草菅人命有什么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