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筱月盯着那顺着剑尖滑落的血珠,脑子一片空白。他方才对她说的话是:“我只接受你的惩罚。”

她连鸡都没杀过,方才那种利刃刺入血肉的感觉让她几乎想吐。她的手一个哆嗦,带着血的长剑滑落在了地上。

沈逸轩除了额上泌出了一层薄薄的汗珠外,神情一片漠然,他低垂下了眼眸,既不再看唐筱月,更没有看百里晨,转身进了府。

百里晨凝视着仍呆愣在原地的唐筱月,唇角扬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轻启薄唇:“小月儿,不错啊。”

她微微一怔,不知道他说的不错是什么意思,这家伙腹黑得很,可她一时之间又摆脱不了他。

“小月儿,不必用这么舍不得的眼神看着本殿下,我们很快便会再见。”百里晨笑着轻呢地刮了刮唐筱月的鼻子,上了马车。

谁舍不得你啊!唐筱月望着绝尘而去的马车,啐了一口。

瞥了一眼地上那抹血迹,心莫名地有些慌乱,方才看见沈逸轩时,他正从沈府内走出来,应该是正打算要出门吧!可现在他受伤了,肯定是回房包扎伤口了。

沈逸轩的房门虚掩着,里面传来轻微的声音,她迟疑着抬起手,放下,又抬起,反复几次,眼前那道门如一座山般横在面前,似乎永远推不开。

“既然来了,就进来吧,还杵在外面作什么?”低沉有磁性的声音从屋内传出。唐筱月索性大大方方地推门而入。

屋内充斥着独属他的冷冽气息,午后的阳光透过镂花窗照射进来,洒在他半裸的身躯上,也让他肩上那道伤口显得更加的触目惊心。

他拧着眉,正吃力地将一个小瓷瓶里的药粉倒在伤口上,听见她的声音,头也没抬,道:“你来作什么?方才还没有解够恨么?”

“当然没有,你对我那么恶劣,我还后悔方才怎么就只是刺你的肩膀,而不是心脏呢!”唐筱月冷冷地瞅着他。

他手上的动作一顿,却没有说话,性感的薄唇抿成了一条线,他费力地将白布缠绕在伤口上,却始终没法固定。

唐筱月突地绕过桌子,走到他身侧,在他错愕的目光中,抢过他手中的白布一角用力一拉,满意地听到对方的抽气声。她觉得自己被百里晨传染了,竟恶劣地扬唇一笑,熟练地将白布两角在伤口上打了一个结,非常用力。

抬眸瞥了一眼沈逸轩痛得冷汗淋淋的俊颜,心情顿时好了许多,切!她才不要做那些无脑的言情小说里傻白甜的女主角,被男主恶劣地对侍过后,还要低声下气地倒贴回去。

手腕猛地被扣住,整个身子便被拽进了那具赤裸的怀抱中。

他低头与她鼻尖相对,深邃的眼眸紧紧地盯着她:“你故意的!”

“就是故意的,既然在我喜欢你的时候,你一而再,再而三地伤我,那么我现在告诉你,沈逸轩,我不喜欢你了,你以后休想再伤到我。”

沈逸轩呼吸一滞,她说他一而再,再而三地伤她,她是知道他是洛瑾瑜了么?所以她才如此恨他?她真的不再喜欢他了么?他突地觉得更痛了,不知到底是心痛还是伤口痛。

“你……”他张了张口,却不知道说什么,两人相互凝望着,一个茫然而失望,一个倔强而满含怒意,半响,也没谁先开口说话。

“三公子,三公子,李大人派人来请您赶紧去衙门一趟。”一个家仆见门开着,急匆匆地便迈进了房间,却在见到抱在一起的两人时,吓了一跳,连忙低下头,惊慌失措地将门掩上,站到了门外,连声道:“对不起,对不起,三公子,小的不知道您……”

沈逸轩有些失落地放下了揽在那纤腰上的手,对门外的家仆道:“我知道了,你去告诉他,我马上就走。”

因为肩上的伤口,他艰难地穿着衣服,转头便见唐筱月坐在桌前,一手支着头,带着些许兴灾乐祸的表情盯着他,心念一动。

他最后将腰带系上,出门前不由分说地拽过她的手,道:“我们俩的恩怨一时半会也解决不了,若方才那一剑还没解恨,现在我给你机会继续。”他不想承认自己心中的真实想法,他是舍不得离开她。

唐筱月挣不脱他的手,也就不再挣扎了,暗自嘟囔着,继续就继续,姑娘我还怕你不成。她琢磨着应该是半路拦下沈若辰的那个什么张路宝的案子已经到衙门了。因为每次发生命案,衙门得存档,需要将死者的画像画入案卷,如果案子一时半会破不了,以供给下一任知府查阅。衙门来人应该是想叫沈逸轩回去画像。

想想这货还真能隐忍,堂堂逍遥居的主人,还是大皇子的左右手,为了隐藏身份,甘愿在小小衙门当个打杂的,还得为死人画像。

到了衙门,才发现除了张家的人以外,沈若辰也在,原来他要陪审此案。他年纪比知府李洪江小许多,职位却比他高。可沈若辰并没有任何瞧不起对方之意,脸上永远是温润如玉的笑容。

见唐筱月和沈逸轩走了进来,他眼底的诧异一闪而过,随之取代的是一抹温暖的笑意。

死者叫张明胜,尸体已被查验过,面容十分平静,身上也无伤痕,只是在头顶上有道小小的伤口,上面泛着一层黑色,很明,此人是中毒而死。

大堂上,张家的方管家也来了,他在府中做事多年,对主子的感情也比较深厚,却眼见着老爷,少爷相继死去,内心悲恸,忍不住大哭起来。李洪江拍了几次惊堂木,他才止住哭声,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张明胜是金铺老板张金才的大儿子,至从张金才死后,家里的大多数生意都交给了他。

而小儿子张路宝便在外地联络一些客户,也帮打理一些小生意,常年不在家。

张明胜的妻子,也就是走在送葬队最前面的女子叫红雁,她曾是清月楼的头牌花魁。

张明胜原本是有妻室,可也不知道为什么,两年前的一个晚上,两人大吵了一架,妻子便离开了他,而且是逃走的,还带走了张家不少钱财,想来是蓄谋已久。

有人说看见她回了老家,结果张明胜带人追回老家,也没找着半个人影。张明胜为此还颓废了一段时日,经常流连于酒肆,青楼。这红雁虽然是青楼女子,却洁身自好。

被张明胜看中后,以清倌之身嫁进张府。夫妻两人平时看着也是相敬如宾,可是一个月前,红雁圈竟与一名家仆私通。张明胜知道后大怒,将那名家仆打了一顿,赶出了张府。他暴怒之下本是要将红艳也用乱杖打死,是她苦苦哀求,张明胜才放过了他。

至于这红雁有没有因为此怀恨在心,毒死了张明胜,方管家也不能确定。

“可是大少爷死的那日,他住的小院里的树上却多了一样东西。”方管家道。

“多了什么?”李洪江疑惑的问道。

“一只风筝。”方管家的眼中闪过一丝恐惧。

风筝不是春天才放的吗?现在都已经进入冬季,也有人放风筝?不过,即使多了个风筝也没什么奇怪啊,可能是外面有人放风筝,恰巧在飞进张明胜的院子时,线断了,风筝就挂在了树上。

可是方管家的表情瞧起来怎么会那么害怕?唐筱月有些奇怪。

“本官听过一个民间传说,有一种风筝画的是两个人的形状,但是没有画鼻子眼睛。风筝的背后会被写上人的生辰八字如果这个风筝飞进人住的屋子,这个屋主生辰八字恰巧与风筝后面所写相符,那么他便会遭到厄运。”沈若辰道。

“确实有此传说,大人果然见识多广。”方管家道。

“你的意思是说,张明胜所住的院里树上挂的就是此类风筝吗?”李洪江问道。

方管家连忙点了点头。

李洪江蹙起了眉,道:“那么风筝后面的生辰八字是否就是张明胜的生辰八字?"方管家连连点头“正是的,那风筝出现不久之后大少爷就出事了。"

“这风筝说不定就是凶手放的。”李洪江沉吟道。

他又将目光落在了跪在一旁的红雁身上,那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女子。

“你如何解释和方管家所说的你和家仆私通的事?"“那是有人故意诬陷我,大人若不相信,就把那名家仆找来,小女子敢与他当场对证。”红雁抬起了头,目光清明,不卑不亢,这样的女子看起并不似会与人私通。

“如此,因为你的小叔状告你谋害他大哥,现在也只能委屈你先暂吃几日牢饭,待确定你的清白后,自会放你出去。”李洪江道。

他又看向方管家道:“那只夺命风筝现在是否还在?可否麻烦方管家回去拿来让本官看一看?”

“在的,小人这就回去拿来。”方管家恭敬地道,起身在一名衙役的护送下回了张府。

不多一会,就将那传说中会夺人性命的风筝拿了过来。

那风筝做工十分普通,是两个手拉着手的人,脖子特别长,有点象传说中阴间的黑白无常。翻过来,唐筱月眼尖地发现那背面有一丝青线粘连,可绑风筝的线确是白色的,不知这青线的作用是为何?不过,她看到了,别人自然也看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