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箭是没有头的,郑小婉还是倒在了地上,连日来逃命的恐惧和疲惫一瞬间将她淹没了。

就在她美丽的眼睛闭上的时候,几名黑衣蒙面人缓缓走进林中,像猎人终于将猎物击杀般,他们的眼中都露出心满意足的光彩。

在试探过鼻息后,一名黑衣人对其中头领模样的那个低声道:“没有死,只不过是昏过去了。”

黑衣头领得意地点了点头道:“看来我这手‘百步穿杨’的弓术没有丝毫的退步。”

他的手下连连点头,一时间吹嘘声不断。

当一个人自己都希望别人来拍自己马屁的时候,谁要是不肯献上赞美之词,未免就太不识相了。

七手八脚将郑小婉的手脚用牛筋绑住,其中一名黑衣人忽然道:“何必这么小心,她虽然是郑飞云的女儿,在我看来,简直和不会武功的普通人没什么两样。”

黑衣头领狠狠地在说话人脑袋上拍了一下,不满意地说:“狮子搏兔亦要全力以赴。这行饭想要吃得长久就必须要事事小心。”

被教训的那人连忙点头。然而他偷瞟了郑小婉一眼后,又忍不住说道:“还真是一个可人儿,这天姿国色的美女就这么交给雇主未免可惜了。”

说话间,他忍不住伸出手去摸郑小婉的脸。

昏迷中的少女对自己的命运毫无所知。可就算她现在醒着,也只能是更加悲愤。

黑衣头领又在那毛手毛脚的人头上狠狠拍了一下,眼中露出明显的不悦之色。

“你想干什么?”

“老大......你晓得的,咱们兄弟几个在山里追了这么久,火气早就旺得不行了。且那个雇主只是要这个人活着,并没有说一定要‘完整’是不是?”

见黑衣头领不置可否,他又试探着说道:“我当然不会吃独食,咱们兄弟向来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老大你享受完了,咱们兄弟再跟你沾沾光?”

黑衣头领哈哈大笑道:“没想到你还有这份孝心,我老了,早就提不起兴致。你既然感兴趣,为何不动手呢?”

那说话的黑衣人终于胆子大起来,饿虎扑食般向郑小婉抱去。

站在他身后的黑衣头领目中突然闪过一道寒光,只听得惨呼一声,黑衣头领的腰刀已经从之前说话的黑衣人后背穿过,又拔了出来。雪白的刀刃完全变成了血红色。

冷笑着扫视自己的手下,黑衣头领语气凶狠地说:“我希望你们记住这个教训,当你把后背暴露给任何人的时候,就等于同时把性命交给了他。”

每一个黑衣人的额头上都布满了汗水,他们甚至连看自己的老大一眼都不敢了。

但他们心里却不由自主响起一个声音:难怪这些年武林金牌杀手榜首位一直被这个人包揽。

江湖中人都知道“群狼”这个组织的可怕。却很少有人知道,真正可怕的并非是他们人多势众,而是他们的头领“狼王”的心狠手辣。

对死去的同伴看都不看一眼,狼王发号施令道:“你们几个去把林外的马牵进来,我守在这里。”

杀手们像一片黑云般退去了,只留下狼王独自坐在树林中间。

狼王看了看死去黑衣人的尸体,又看了看昏迷中的美人,一双浑浊的老眼忽然开始放光。

他站起来,一脚踏在同伴的脑袋上,自语道:“你太笨了,所以才会死。我狼王看上的女人,又怎么会让别人碰。何况像你那样急躁,岂不是谁都知道这个女人被动过了?”

狼王一边说一边缓慢地解郑小婉的衣服,当红肚兜隐隐露出的时候,他忽然回头怒吼道:“什么人?”

林中静寂无声,狼王满意地点了点头,又转身继续自己的行动......躲在树后的叶凡尘此时只感到一阵哭笑不得。 “为何会点武功的人都喜欢玩这套故弄玄虚的把戏?”

他犹豫了一下,转身向来时的路走去。一边走还一边在心中默默道。

“既然没有宝物,我又何必留下来呢?撞破人家的好事是要长鸡眼的。”

可他的脚步却越来越慢,目光也变得阴沉起来。

“就算救了她,也不会给我带来任何好处,反而会惹下麻烦。我练武是为了找到修仙的法门,从未想过要行侠仗义。何况我现在正在钻研法术的关键时期,带一个女人在身边只会坏事。”

仿佛在说服自己般,叶凡尘不停地想着。这一切看似很慢,其实不过是一瞬间。

但他终于还是停住了脚步。世上的男儿有多少没在幼年时被英雄救美的传奇故事打动过呢?

故事里的女主角通常是美丽动人的,她们最终总会义无反顾地爱上那个救他的人。若是换成一个丑陋的女子,还会不会有这样感人的故事?可惜世上的事偏偏总是这样,需要一定的“巧合”。

如果世上真有年轻男人不被这样的故事诱惑,那他一定就会是叶凡尘。

只因他的一生目前虽然只有二十几年,却已经有过好几次被女人欺骗的经历。他比任何人都清楚,越是外表柔弱的女子,将来惹出的麻烦或许越大。也或许比谁都无情。

男人总是认为女人很弱,需要他们的保护。这通常会成为吃亏的一个理由。只有最笨的男人,才会这样想。

所以当叶凡尘大吼着冲出来的时候,他觉得自己简直就像一个不折不扣的大傻瓜。

狼王看他的目光正像是看一个大傻瓜。

若换成别人,在办好事的时候被人撞破,就算不慌张,也会吓一跳。可狼王毕竟活了太久,见过太多事。像这样的经历在他目前几十年的人生里也有过好几次了。

狼王不慌不忙,微笑着对叶凡尘说:“我应该谢谢你。”

叶凡尘却想不到任何一点自己会被感激的理由。狼王却帮他说出了这个理由:“办这种事之前杀一两个人会更有味道的。我之前杀过一个,正觉得不够劲,所以你来送死,我才要好好谢谢你。”

狼王觉得自己的话非常好笑,表情更加愉快了。

可他的愉快只维持了很短的瞬间,当他低下头的时候,胸口已经被一只血淋淋的手臂穿透。

瞪大了一双不敢相信的眼睛,狼王喃喃道:“我错了......我至少该问问你是什么人才对的。”

叶凡尘却笑了,淡淡地说:“我是一个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