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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自学成才,“网络爬虫”扒取小说非法获利7万

2019年7月2日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徐娟 陈雅 记者 何洁)自学创建小说网,而后肆意在其他网站用软件抓取小说,放在自己的网站免费给人阅读,吸引广告商投放广告,殊不知早已触犯刑法。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日前,苏州市吴江区法院宣判了这样一起侵犯著作权犯罪案件,李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 8 个月,缓刑 1 年,并处罚金人民币 5 万元。

起点中文网是一个原创文学门户网站,该网站在吴江与一家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了服务器专门用于存储起点中文网上作者的小说数据。李某两年前租用外国服务器,自学创建了顶点小说网。2017 年至 2018 年 6 月,李某在未经著作权人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许可的情况下,采用"网络爬虫"技术手段复制"起点中文网"上的网络小说,发布在自己建立的网上供用户免费阅读,以吸引广告商在该网站投放广告,从而获取广告费共计人民币 7 万余元。

由于被侵权的网站租赁的服务器在吴江,于是被害单位向吴江的公安机关报案。案发后,公安机关通过远程勘验从"顶点小说网"提取 742 部网络小说。经鉴定,上述 742 部网络小说与上海玄霆娱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 742 部正版网络小说具有相同名称,内容相似度均大于 70%。

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行为已构成侵犯著作权罪。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正版小说是作者智慧的结晶,读者在享受网络小说的乐趣同时,也要尊重作者及其他权利人的著作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不容侵犯,本案中,被告人利用"网络爬虫"软件复制小说成本低廉、非法收入高,但这是侵犯著作权的犯罪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