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宋长武和李老爷子一家离开了宣府,回了北京城。事情完成了,他们不再赶路,行动慢悠悠的,一走就是十五天。

这一路上,他学会了骑马,准确的说,是能坐上马,能在马行走时坐稳,至少是骑着马走路了。也能知道马儿的一些习性了。

这次回来,他不再害怕,他有力气了,吃饱喝足,再遇到那些在北京城欺负他的人,他能反击了,反正他是这么认为的。

回到北京城,至少他不用再住在穷汉市旁哪破房子里了。

老爷子家在思诚坊,房屋一个小四合院,比起他之前去偷的孙家差了不少,但是在大明朝也算是不错的条件了。

给他安排在了一个东偏房内,旁边是马厩和仓库。马厩算上新买的那匹也只有三匹马。

他仔细了解了院子状况,老爷子和太太住正房的侧卧室里,两兄妹分别住在西偏房的两个屋子内。

老员外一到北京城安置了互市的货物就带他们去了北京的一个叫绍氏酒楼的地方吃饭,这是他一生第二次在这样正式的地方吃饭。

进酒楼不久,他发现邻座众人中有一女子很是熟悉,定睛一看,正是他离开京城的前夜偷东西时遇到的孙家女子。他想和她说话,却碍于她周围有她的家人,所以他等着。

一旁的老爷子看见了他对那女子的眼神,问他:“与那姑娘认识?”

“啊,正是,离开京城前夜认识的。”此刻他才回过神来。

“认识就够了,别有过多贪恋啦。这姑娘,不适合你啊。她,吃不了苦的。”

“不会的,她是例外。”

“为何如此确定啊?”

“她,很善良!”

“哈,小子,善良,是可以伪装的,更何况善良和吃苦是不挂钩的。”老员外听了当场轻笑道。

李志云和李清儿也笑着看着他。

看到众人的态度,他面红耳赤,不知道说什么。

“父亲莫要多问他了的,日后他自会明白的。”李志云替他解围道。

“也对。”说完,四人饭菜到了,四人低头吃着食。

他打消了找那姑娘的冲动,他明白他们说的话之意,他还配不上她,他像变得更有资格去见她。至少要有钱。

吃完了东西,老爷子带着他去了铺子里面,那是老爷子攒了半生积蓄开的铺子,卖的都是些从边关和南方带来的内地少有的东西,北方的毛皮和南方的玉器,怪石。

但是老人带他来这地方不是为了让他看这些,而是带他认路,他只负责带马和运送一些东西。

对他来说,除了他父亲从来没有人,对他这么好过他很感激,他笃定,不会辜负这位善良的老人。

第二天,他去了郊外,去学习骑马,这是他少数时候一个人在外的时光。反正老员外也在路上叮嘱过数次了。

他给这不怎么只有四尺的马儿取了一个名儿——虎马,看它在马中矮小,却算得也同一只大虎一样高,希望它有虎那般厉害。

经过这些天的相处,他感觉,这马儿虽然不高,头脑倒是快,已经能听懂他的一些指令了,且他发现,有时候一些行动不用马鞭抽打马,只需紧夹马腹,这马也能明白。

在他看来,和这马相处最难的不是骑马和驯马,而是照顾它,老员外说以后他要照顾这匹马儿,自己饿不着这马儿也得吃得饱,自己饿着了,也得想着法让这马儿有吃的。

还得给它洗身上的泥坨,马儿身上的泥坨时间久了会结成一块一块的看着极不好受。在路上他已经学着洗过几次了,马儿倒是没怎么乱动。老员外说,这马和他合得来,换作其他时候,陌生人给马洗澡,天还冷,多数会被吃瘪。

他一次次试着骑着它跑起来。他成功了,马儿跑的飞快,但是他不知道当如何刹住。

一时紧张,他拉住了缰绳,马首上抬,前肢也上抬。他落马了,马接着向前跑去,好在这马儿不高,好在,他遵守了老员外的叮嘱——不要把脚整只伸进马蹬,不然落马时,马儿未停,他可能会被马儿一路拖着走,到时候就有苦头吃了。

试了多次,他学会了一些技巧,需要停马时,便是将缰绳拉马首,他之前是向后拉的,实际上是要向上拉,这样不至于勒马首过紧同时使马首上抬,马看不见下方情况自然停下。时而久之他学会了如何拐弯,或者说,在马儿下坡时尽量不奔跑,因为虎马这家伙的前腿没有后腿有力。

一周后,他开始替老员外看管马儿了。老员外很高兴,因为他不负重托,短短二十一天能熟练控制骑马的普通步速,证实了老员外的眼光。李志云也对他表示看好。

这是他在父亲离开后第一次得到认可,是人生四次得到认可,分别是,第一次学会说话,第一次走路,第一次识字,然后就是这次。

一个从来很少被人认可的人突然得到认可,一般会有两种情况,要么觉得这是虚假的认可,要么就是更加奋发努力,很明显,他是后者。

在之后的两个月里,他不断磨合与虎马的默契,不断加强自己的马术。有时李志云也会去指导他。

他不知道,这个时候已经有一个姑娘开始注意到他了。这个姑娘叫李清儿,就是老员外的女儿。几个月的相处她对这个长相普通只有五尺半的,却坚强和有毅力青年很是钦佩。

起初她是瞧不起他的,也认为自己父亲不能识人,在那时的她看来他就是一个乞丐,一个不知道自食其力的乞丐。但是她现在刮目相看,甚至觉得习马时疾驰的他有些许英姿飒爽。

宋长武很单纯,不怎么在乎女孩子心思,所以对于李清儿的态度转变也没怎么注意。

回北京后三个半月,也就是万历十二年六月,老员外给他结了工钱,六百钱。真正的钱币,印着万历通宝大字的钱,老员外亲自去钱庄给他取来的。

第一次得到自己赚到的钱他哭了,他在北京吃的苦头仅仅因为他跑出过一次北京就都重新开始了。

短短四个月少几天,他遇到了老员外,去过了宣府,有了工作,学会了骑马,不愁吃住,一切都是因为他离开北京城,在那个道观歇了一晚上。他过去是个没有信仰的混混,不尊重别人,更不尊重神,但是这次他还有点怀疑是道观的神在助他。

得到工钱后的他牵着马去了一个他朝思暮想的地方——孙家府邸,他在门口等着,这次他不会再翻墙了,他不想给老员外丢人。

马在他旁边安静的站着,他则靠着孙府门口的大树下,直到天黑,那女孩也没出门,他回去了。

之后连续五天,他都没有消停,一下工就去哪里等着,但是都无功而返。兴许是从来没有了解过京城的社会。所以他大概是不知道,这个时候北京城土生土长的女子多数情况下,是不会轻易出门的。

第四天夜黑时,他还是没有等到那姑娘,准备回住所,一回身吓了一条,是李清儿,李清儿正是那少数的姑娘。

“你果然对那孙家姑娘不死心!你确定她还记得你吗?”李清儿这一怒,他也无话可说。沉默的低着头牵着马回家了。

“不知礼的少年,与你言语难道装作不听吗?”

“回家吧,清儿,我饿了。”

李清儿也不说话了。就跟着他后面回去了。

此时孙家门户后面传来言语声。

“小姐,为何不去见他呀?”

“小凌,你记住,大明朝的乞丐,可以怜悯,但是不值得被你我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