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行知这小子,绝对算是富二代中的耻辱。

别的富二代都是飞扬跋扈欺负别人,他是被别人欺负。

不止一次被校外那些小混混讹诈。

有次三个小混混把他堵到小巷子,抢了钱不算,还要脱他刚买的鞋。

李策见到了,拎着一块板砖,上前二话不说就把那仨小混混拍的半死。

打架这种事,李策自小就有天赋。

心贼狠,手贼黑。

从此李行知就认李策当了哥。

……

蜀郡有三大名楼。

醉仙楼最有格调。

飞天楼最有档次。

狮子楼最为豪奢。

下午六点,李策没让任何人陪同,自己打了辆计程车,到了狮子楼下。

就见李行知背靠着一辆宝马7系,正翘首等着,这小子倒是没怎么长变,瘦瘦削削、斯斯文文。

李策走到他面前。

李行知不怎么确定道:“策……策哥?”

两人七八年不见,跨度从少年到青年,李策虽然面容还是依稀轮廓,身材气质却发生了绝大变化。

李行知绝难相信,眼前这雄伟如神的男子,便是他记忆中的策哥。

“是我。”

李策笑笑。

本想给这小子一个拥抱。

只是七八年没见,他又不善于表露情感,也就只是停留在想法。

李行知却上前就给了李策一个大大熊抱。

“哥啊,臭弟弟我想死你了,快八年了喂,你是去当兵,又不是去当特务,怎么一点音讯都没有哦。”

“走走走,我订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有牌面吧?今天咱哥俩,不醉不归!”

李行知一惊一乍,又格外热情。

即便是李策这样冷淡自矜的人,也有些“受宠若惊”。

心中那点因为时间产生的隔阂感,瞬间不见。

……

狮子楼是蜀郡三大名楼之一,创建于六百多年前,那时就已经盛极一时、蜚声巴蜀。

比格调不如醉仙楼,论档次不及飞天楼,却最为豪奢。

李行知请李策吃饭,包下了狮子楼最大的包厢“君王阁”。

不花个小十万,怕是拿不下。

若他知道李策真正身份,有攀附之意,还说得过去。

问题是他绝无可能知道。

只是把李策当成一个普通退伍士兵,愿意如此破费,那是真把李策当亲哥。

两人一前一后上了楼,转进“君王阁”。

里面已经坐了八个人。

李策抬眼望去,有三两个倒是有些眼熟,应该是当时念高中时的校友,只是他肯定不可能记得住名字。

读书时,他独来独往惯了,除了洛璃、知了等寥寥几人,跟其他人,近乎没有任何来往。

其他都没见过,应该李行知请来作陪的朋友。

“哥,给你介绍,这是我媳妇儿,林筱。”

李行知指着一个约莫二十五六的女子。

林筱画着淡妆,长得算是漂亮,衣着更是不俗,就是嘴唇细薄、眼线上挑,面相看上去有些刻薄。

她起先一直玩着手机,听李行知说话,才抬起头来,淡淡瞥了李策一眼。

“弟妹好,李策。”

李策浅笑。

他主动伸出手。

以他冷淡自矜的性子,主动跟别人打招呼的次数,都是屈指可数。

更别说主动跟人握手。

不过李行知对他这么热情,他自然也得给足李行知面子。

“哦。”

林筱却并没有跟李策问好的意思,也没有跟李策握手的想法。

又低下头,打开手机,切起水果。

李策愣在那里。

这手,放也不是,不放也不是。

场面变得十分尴尬。

李行知生气道:“林筱,你干嘛呢,我哥跟你问好,你没听到?”

“听到了。不过别人跟我打招呼,我也不是非要回过去啊。”

林筱抬头,白了李行知一眼:“李行知,你凶我之前,麻烦搞清楚自己的定位。”

来之前,林筱听李行知说得咋咋呼呼,她还以为李行知这位时长挂在嘴边的兄长,有多厉害。

结果见面不如闻名。

就他穿得这些衣服,破风衣烂马甲,加起来能超过三百块么?

林筱满脸的鄙夷,又低下头玩手机。

丝毫没有把李行知的面子,当成一回事。

李行知又气恼又尴尬,就要发飙。

李策收回僵在半空的手,拍了下李行知肩膀,淡淡道:“没事。”

虽然不知道李行知媳妇儿林筱,为什么对自己的态度,这么不友好。

但他觉得,没必要让李行知为了自己,跟他媳妇儿闹别扭。

毕竟人家是两口子,天天待一起的。

“额……哥,来,快坐。我给你介绍其他人——”

李行知尴尬一笑,招呼李策坐下,又给他介绍其他人。

首先是高中时候的校友。

戴着金丝边眼镜、看起来斯斯文文的青年是隔壁班徐尊。

在提督府内务办公室工作,帝国的年轻官员,官阶虽然不高,却最接近蜀州权力中枢,清贵得很,更是前途无量。

身材高挑纤细的短发美女是本班的唐薇薇,蜀州商界新贵,年纪轻轻,手里就有一家市值超过十亿的公司,虽然大半是靠的家族扶持,但自身能力也是不俗的,兼且是商界难得一见的大美女,在蜀州商界炽手可热得很。

徐尊和唐薇薇,当时读书时代的一对金童玉女,现在是恋人关系。

其他人,李行知也陆续提到了名字,就没这两人这么详细了,毕竟跟李策不是校友也不是同学,没那个必要。

“李策,七八年不见,你小子是越长越帅了啊。你这一去当兵就是许多年,混得怎么样?”

徐尊看着李策。

“还行。”

李策答道。

他的身份,若是暴露出来,这饭估计也就没法吃了。

他不愿意这样,徐尊却显然误解了,以为李策不提,是混得太差。

想来也是,若混得好,成了校官之类,也不至于穿得这么磕碜。

“大家都是老同学,你就是混得不好,咱也不会笑话你的嘛。”

徐尊浅浅一笑:“李策,说句老实话,当时读书时我老嫉妒你,你小子那高冷范儿,对谁都是冷冷淡淡的,偏生学校里长得漂亮的姑娘,十个有八个都对你有意思。薇薇——”

他玩味儿又调侃的看着自己的女友唐薇薇:“我要是没记错,读书时候,李策那庞大的暗恋军团,你也是其中之一吧。”

唐薇薇听了,狠狠白了徐尊一眼,没好气道:“瞎说什么呢,那时候还小,懂得什么是喜欢不喜欢的,不过是跟着瞎凑热闹。”

“我说徐尊,你什么意思啊,成心膈应我?”

她现在出了社会,在蜀州商界混得风生水起,手底下的公司,还跟蜀州新贵天空集团有些合作关系,又哪里会再把衣着寒碜一看就混得不行的大头兵李策看在眼里?

想想曾经自己还暗恋过他,都觉得恶心。

“开个玩笑嘛。”

徐尊淡淡一笑,又瞥了一眼李策,心中优越感十足。

读书时代比不过李策,出了社会,一番打拼,取得了不小成就,又发现曾经比不过的李策,混得极差,那绝对是一件很开心的事。

打压同性,抬高自己。

这大概就是刻进所有雄性生物基因深处的劣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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