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本书的灵感来源于生活,那是我第一次抱着吉他在路边唱歌,当然,我前面没有放个碗,然后再撒点零钱,毕竟是第一次,还没有那勇气,唱了两首歌吧,有个女生过来,搭讪,随后就各种聊,让她也唱了,然后也聊得开,第二天我们又去唱歌,当然主要是她的那种开朗的性格,大家都比较喜欢吧,毕竟那几天开新书,却什么都写不出来,什么都聊……

那天晚上,我们唱到夜间两点,其间真没发生什么大事,随后的几天,就怎么都约不出来了,挺尴尬和伤神的,于是我就开始写下这个文了。

感谢一直读到最后的朋友,感谢你们的支持。

这本书,到这里就完结了,我也不知道现实生活中的”林海霞“去哪里了,已经离开那座城市很久了,在我写十多章的时候就离开了,虽然微信也会时不时的聊了一下,我却越来越感觉到了那些民谣的里面的味道了,正如《董小姐》那首,爱上一匹野马,可我家里没有草原,虽然谈不上爱上,但喜欢总有吧,莫名的拉近和疏远是我暂时不能够理解的,随后我去了很多地方,她说写小说的人去了,或许可以找到灵感,可是我什么都没有找到,玉龙雪山的雪也就斑斑点点,草原上的马也有不听话的时候,到处乱跑,丽江古城没有艳遇,我也学会唱那首《再也不会去丽江》大理的洱海边,中午很热,炙着码字的我毫无思绪。

繁华的明珠广场很少人听我唱民谣,即使是这样,我也会唱起那首《去大理》。

心结,真的有,也许我是一个重情义,重感情的人吧,哪怕是一个路人,旧识,朋友,过客,当然,这样说太把自己当回事儿了,就是有强迫症,一件事情,发生了,很久很久都不能够平复。

这本书都写完了,好多事情都淡了吧,感恩遇见,感恩相识,也许这就是一种缘分吧,遇见,就是故事,不管什么人,都会写写吧。